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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泾川公安成功打掉一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犯罪团伙
    2022-08-12 12:44作者: 来源: 泾川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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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传媒在线网讯(特约记者杨树 赵宏伟)今年四月份以来,泾川县公安局以“治安大清查、纠纷大排查、交通大整治、疫情大严防、破案大攻坚”行动为抓手,强推进、抓落实、勇攻坚,全面梳理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盗掘破坏文物违法犯罪活动,掀起破案攻坚新高潮,期间成功打掉一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犯罪团伙,破获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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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县公安机关重点工作调度会议召开以来,泾川县公安局周密部署,精心摸排,迅速梳理发现一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犯罪线索。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线索立案经营。专案民警经过缜密侦查,精准研判,快速锁定一长期流窜于辖区境内的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犯罪团伙踪迹,遂架网布控,于4月28日将涉嫌盗掘古生物化石的顾某马某、周某朱某、梁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当场查扣发电机、电锤、电线、电动车、电镐等作案工具若干件,查获古脊椎动物化石“龙骨”100余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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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全力侦查,自2021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顾某等7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多方踩点寻求作案目标,并购置发电机、电锤、电线、自制电动车、电镐等作案工具,实施古人类、古脊椎动物化石盗掘犯罪活动,共计获利4万余元。经审讯,顾某等7人对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警方郑重提醒:古脊椎动物化石属古生物化石,是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并赋存于底层中的实体化石及其遗迹化石,对古脊椎动物演化、古地理、古环境等具有科学研究价值,受国家法律保护,盗掘古化石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泾川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余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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