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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台县法院为金融机构回收不良贷款273.89万元
    2021-12-17 10:03作者: 佚名来源: 灵台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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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及上级法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做好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近日,灵台县法院开展了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对涉及农商银行、甘肃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执行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加大不良贷款依法清收力度,全力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维护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短期内共执结案件18件,为金融机构回收不良贷款273.89万元。

    灵台县法院为金融机构回收不良贷款273.89万元

          2019年5月,贾某、王某分别与灵台农商银行西屯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从灵台农商银行西屯支行分别借款5万元,借款期限1年。2021年7月,灵台县法院判决贾某清偿灵台农商银行西屯支行借款本息5.1万元,判决王某清偿灵台农商银行西屯支行借款本息5.2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灵台县法院立即启动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案件绿色通道,第一时间进行总对总网络查控,赴村社开展调查,在掌握了贾某、王某财产线索后,与灵台农商银行紧密配合、协同作战,集中人员力量,连续三天赴贾某、王某家中搜查、查封财产、强制执行,在法律强制力的威慑下,贾某、王某还清了贷款。


         来源:灵台县法院

    责任编辑:视觉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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