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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于某某等3人在明知自己有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情况下,从甘肃省兰州市出发沿青兰高速公路前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几人以车内急需转运病危人员去医院救治为由,逃避检疫进入崆峒区境内,并在未按规定向社区报备的情况下在一居民院落内居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甘肃省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决定对兰某某、马某、于某某等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