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平凉市应急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认真研究谋划,明确改革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改革举措,全力推动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等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若干措施》《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下发后,局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对涉及我局的各项改革任务进行了集中分析、重点部署,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任务、组织实施等内容,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改革措施,逐步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
二是完成分级分类综合行政执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平凉市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的实施方案(试行)》(平市应急发〔2021〕30号),并在局网站进行了公告,厘清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能,明确了层级划分,统一了分类标准,细化了职责分工,优化了工作机制,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减少检查频次,提高执法效能。
三是持续加大依法监管力度。坚持对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商贸物流、危化行业、城镇燃气、旅游景点、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常态研判、主动出击,对通过“四不两直”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督办约谈,对发生事故的行业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隐患较多、屡教不改的企业采取“一次开方子、二次开罚单、三次停业整顿”的办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共成立36个检查组,共检查(复查)生产经营单位237户(次),查出问题和隐患930余条,行政处罚14余次,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以真招实招和更大力度、更严标准、更实作风,严执法、重实效,强化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快查快办快改,切实从源头减少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筑牢全市安全生产防线。
四是加强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准入门槛,做好人员身份核定,严禁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划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清理规范临时和编外聘用人员,严禁辅助人员实施执法。对新划转和择优补充执法人员,全部实行执法考试合格并取得执法资质后方可上岗,截至目前,全局共31人取得行政执法证。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并针对各县(市、区)应急管理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保障,已申请市财政列支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经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省上统一招标,到2021年底执法队伍达到着装统一、标志统一。加强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取证问询室、档案资料室、执法器材库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管理执法基础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