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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城镇燃气安全使用有关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崆峒区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成果,有效防范化解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现就崆峒区餐饮行业使用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场所及单位应当于2022年8月31日前规范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做好燃气报警装置维护,确保燃气报警装置能够正常使用。
二、餐饮行业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入户安检,对发现燃气使用中出现的异常需要进行维修的,要及时上报燃气供气企业进行维修,保障燃气设施正常运行。
三、餐饮行业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相关单位在隐患排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期整改到位,同时避免问题反弹。
四、餐饮行业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燃气安全使用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悉燃气安全知识,规范使用燃气,降低燃气使用风险隐患。
五、对目前未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餐饮场所,燃气企业应采取停气、断供等方式;对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餐饮场所,相关执法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对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因隐患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平凉市崆峒区商务局
平凉市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凉市崆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