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抓三促”行动部署要求,聚焦“抓效能促发展”,同时深刻吸取内蒙古露天煤矿坍塌事故教训,做好防灾责任制完善和落实。近期,静宁县应急管理局成立工作专班,对部分乡镇灾害防治和冬春生活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督查核查工作。
督查组通过到现场、听汇报、查资料、对账簿、看资料、入农户等方式,对乡镇安全防灾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地质和山洪灾害风险源(点)监测、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检查。同时,对涉灾乡镇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公开发放与接受监督情况、相关资料准备情况进行了核查。
督查组指出,安全防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冬春生活救助事关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乡(镇)、村组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强化安全防灾意识,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的要求全面排查辖区灾害风险点,准确掌握基本情况,管控好风险,消除问题隐患。同时,切实把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督查组强调,一要确保救灾资金及物资规范使用规范。要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和物资监管,建立救灾资金管理制度,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确保资金规范运行,发放公正公平。二要加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要健全乡镇灾害防治统筹协调机制,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保证工作开展集中高效,应急处置快速准确,信息报送通畅及时。三要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培训。要积极传播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努力做到人民群众安全防灾知识应知尽知,紧急避险技能应会尽会,大力提升安全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